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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7   来源:专利管理处 浏览量:53934
  

各有关单位和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2015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计划政策兑现工作已经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利资助类

(一)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资助(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1、政策标准

发明专利:以第一专利权人为准,单位为5000元/件,个人为1500元/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单位为1000元/件。

2、资助时段

2014年11月1日-2015年8月31日。

3、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1)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申报单位需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单位。

4、申报材料

(1)《武汉市发明专利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资助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1、政策标准

实报实销。获得北美发达国家、欧盟发达国家和日本发明专利权的,每件最高资助不超过10万元;获得上述国家和地区以外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每件最高资助不超过3万元。

2、资助时段

2014年11月1日-2015年8月31日。

3、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1)第一专利权人属于登记注册和纳税地均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万元,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外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所留通信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第一专利权人需同时是第一申请人,并由第一专利权人缴纳该专利的相关费用。

(3)申请资助的专利已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或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4、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附件2);

(2)外国专利证书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外国专利缴费收据(申请费、年费、代理费等)(复印件);

(4)中国专利证书或有关保密审查的证明(复印件);

(5)2014年纳税达到10万元的证明(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扫零”工程资助

1、政策标准

以第一申请人为准,首次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资助标准为4000元/件,单个企业资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

2、资助时段

2015年1月1日-8月31日。

3、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1)申请人属于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且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所留通信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申报企业是首次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报企业已交纳实审费。

4、申报材料

(1)《武汉市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扫零”工程资助申报表》(附件3);

(2)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审费收据(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专利奖奖励类

(一)政策标准

以第一完成单位为准,奖励获得湖北省专利奖的独立法人单位,奖励金额与省级奖励资金1:1的比例予以配套。

(二)资助时段

2015年1月1日-8月31日。

(三)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

2、获得2015年省级专利奖。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专利奖资助申报表》(附件4);

2、奖励文件(复印件)。

三、公共服务奖励类

(一)政策标准

按代理机构代理武汉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数量,给予代理机构300元/件,单个代理机构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资助时段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准)

(三)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已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登记并在武汉执业的专利代理机构。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资助申报表》(附件5);

2、专利证书扉页(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签字的一面)和说明书扉页(复印件)。

四、专利信息利用类

(一)政策标准

按申报企业实际支付给专利信息服务机构项目费用的5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资助时段

2015年1月1日-8月31日(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三)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委托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开展的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属于以下范围:(1)建设专利数据库;(2)开展专利预警分析;(3)开展知识产权评议;(4)开展产业专利导航研究。

3、申报企业已与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签订专利信息服务合同,并已支付服务费。

4、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已完成专利信息利用工作。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企业专利信息利用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6);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利信息服务合同(复印件);

4、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给企业的发票(复印件);

5、专利信息利用项目成果书面材料(报告)。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科 宣炜 容伯轩

联系电话:65692012 65692322

2、网上申报途径如有障碍,请致电85870766。

六、有关事宜

(一)网上申报

个人无需网上申报,单位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www.whst.gov.cn(武汉市科技局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网上申报;选择“项目申报”,选择 “申报年度(2015年度)”→“知识产权发展计划” →“子类别名称”,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第一次网上申报,须先“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17:30。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纸质材料报送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

(1)快递邮寄;

(2)当面报送。

报送(邮寄)地址:武汉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楼1605室)。

2、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17:30,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其它事宜

1、各类申报表下载:请登录武汉市科技局网站,在首页“通知公告”栏点击“申报通知”后下载。

2、申报材料请务必签字盖章。

3、为方便单位(个人)一次办结,请申报单位务必准确填写银行开户户名、开户银行、行号、帐号等信息,申报个务必准确填写银行卡号。

附件:申报表.doc201.5KB
附件:新用户网上注册须知.doc24.5KB
主办单位:mobile.28365365 | 建设单位:武汉市科技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武汉易通广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